江西省钨与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江西省钨与稀土研究院)是江西省质监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主要承担全省钨与稀土及其它有色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、仲裁检验和企业委托检验;开展钨与稀土等有色金属矿产品检验,地质实验测试,环境监测与检验,分析检测技术培训,司法鉴定,国家、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,以及钨与稀土等相关领域内新技术、新产品研究、开发应用与推广等工作。根据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工作人员,现就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、人数及条件
岗位名称 |
招聘人数 | 岗位条件 |
学科方向带头人 | 1 |
1、博士,金属材料、粉末冶金、粉末材料制备领域;熟悉钨粉末冶金、硬质合金生产工艺及装备或离子型稀土资源绿色提取、稀土二次资源提取与利用、稀土功能材料方向; 2、有相关企事业单位研究与工作经历,有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和独立科研工作能力,能够独立带领科研团队开展相关研究者优先; 3、35周岁以下(具有正高职称,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,原则上本科、硕士、博士专业一致或相近或有利于学科交叉。) |
研发工程师 | 2 |
1、硕士,熟悉离子型稀土矿采冶、稀土萃取分离、稀土功能材料方向; 2、有在稀土相关企业工作经验2-3年; 3、男性,30周岁以下。 |
二、报名方式
应聘者将简历连同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学位证及岗位条件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一份,投递至270867588@qq.com,邮件主题格式均为:应聘岗位.姓名.第一学历.最高学历.所学专业.毕业学校。如:“技术员.张三.本科.硕士.材料工程.xx大学”。统一查阅简历,合格者通知资格审查。(注:投递简历时间2016年1月8日至24日)
三、资格审查
1、时间:2016年1月25日至27日,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3:00至5:00。
2、地点:江西省钨与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办公室(赣州市经济开发区华坚南路68号2#楼4楼2410室)。
3、联系人:周峻 电话:0797-8081528
卢博 电话:0797-8374230,15970093207
4、应聘者需携带个人简历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学位证及岗位条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5、资格审查完成后,对符合要求的通知其参加面试。
四、面试
主要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考核。
五、聘用
1、经面试合格的,实行3个月试用期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。
2、正式聘用期内,实行绩效工资制度,并享受社保、医保、公积金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。
3、研发工程师岗位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有关规定执行。
4、博士学科带头人工资待遇面谈,中心为博士学科带头人提供有偿租住的过渡套房1套,帮助解决其配偶及子女上学等问题。
5、按照江西省赣州市有关引才政策和精神,中心还给予引进的博士高层次人才如下政策:
(1)人才补贴。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工资、福利待遇以外,按赣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相关规定每月发放人才特殊津贴。
(2)住房补贴。一次性提供安家费15万元。
(3)办理上编手续。对正式调入单位的,办理上编手续。
(4)工作条件。提供工作所必须的办公室及实验室,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。
(5)对引进后取得科技成果并成功转化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报酬。
江西省钨与稀土质检中心
2016年1月8日